(1)申請辦理的請示文(蓋公章) (2)項目申請報告:項目申請報告由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格的機構編制,總投資5000萬元(不含5000萬元)以下的房屋類建筑物項目申請報告可以由項目申報單位自行編制。項目申請報告(類似可行性研究報告)需按照國家發改委發布的要求編寫,項目申請報告通用文本以及相關編寫說明請到以下網址下載://www.sdpc.gov.cn/gdzctz/tzfg/t20070608_140340.htm; (3)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; (4)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; (5)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; (6)營業執照; (7)節能審查意見(根據節能審查告知材料提交并聯審批) ; (8)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; 招標方式核準除特殊情況外可實行并聯審批,同時受理材料,根據《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程建設項目招標事項核準工作規程》(南發改法規體改〔2013〕5號)提交有關材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