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自行組織勘察設計招標的,備案時需提交以下材料: 1.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自行組織招標備案表(復印件1份); 2.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原件(復印件1份); 3.企業營業執照或者機關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(復印件1份); 4.招標人成立的招標組織機構的證明材料(復印件1份); 5.擬從事招標工作的工程技術、工程造價、財務和工程管理人員名單、職稱證書或者執業資格證書和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(復印件1份); 6.招標文件(含資格審查文件、評標辦法)。 (二)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,備案時需提交以下材料: 1.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招標備案表(復印件1份); 2.建設工程項目報建表復印件(復印件1份); 3.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原件(復印件1份); 4.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》(復印件1份); 5.企業營業執照或者機關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(復印件1份); 6.招標代理協議書(合同)(復印件1份); 7.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及營業執照(復印件1份); 8.招標文件(含資格審查文件、評標辦法)(復印件1份)。 注:上述申報材料的原件核驗后退還,收復印件;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,并注明原件存放地點。 |